普查调查

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(第四号)

来源: | 编辑:县统计局 | 日期:2018-03-22 | 阅读: 106

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

(第四号)

甘肃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甘肃省统计局

2018年2月28日

农民生活条件

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470.15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。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:

一、住房

2016年末,99.8%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。其中,拥有1处住房的426万户,占90.7%;拥有2处住房的41万户,占8.7%;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万户,占0.5%;拥有商品房的32万户,占6.8%。

农户住房主要为砖(石)木和砖混结构。住房为砖(石)木结构的239万户,占50.8%;砖混结构的146万户,占31.0%;竹草土坯结构的34万户,占7.2%;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9万户,占6.2%;其他结构的23万户,占4.8%。

二、饮用水

319.6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,占68.0%;109.40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,占23.3%;11.76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,占2.5%;3.01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,占0.6%;25.66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,占5.5%;0.18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,占0.1%;0.5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,占0.1%。

三、卫生设施

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2.96万户,占4.9%;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.85万户,占0.4%;使用卫生旱厕的78.39万户,占16.7%;使用普通旱厕的361.68万户,占76.9%;无厕所的5.28万户,占1.1%。

四、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

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.2辆,摩托车、电瓶车78.4辆,淋浴热水器17.6台,空调2.1台,电冰箱59.1台,彩色电视机106.1台,电脑13.6台,手机251.2部。

五、主要生活能源

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,主要使用煤的379.15万户,占80.6%;主要使用柴草的255.81万户,占54.4%;主要使用电的130.62万户,占27.8%;主要使用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的28.78万户,占6.1%;主要使用沼气的0.89万户,占0.2%;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.53万户,占0.1%;使用其他能源的2.8万户,占0.6%。

注:

1.住房:一般指有墙、顶、门、窗等结构,周围有墙,能防风避雨,供人居住的房屋。按照各地生活习惯,可供居住的窑洞、竹楼、蒙古包、帐篷、毡房、船屋等也包括在内。

2.做饭、取暖用能源: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,包括柴草、煤、煤气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沼气、电、太阳能,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,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,分项之和大于100%。

3.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,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。